投資人關係

股利及股價資訊

聯詠科技股利政策係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辦理:

 

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,依下列順序分派之:

  1. 提繳稅捐。
  2. 彌補虧損。
  3. 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;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,不在此限。
  4. 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。
  5. 餘額加計前期累計未分配盈餘數為股東紅利,由股東會決議分派之。

 

公司考慮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,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,並滿足股東對現金股利之需求,得將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全數分派,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,提報股東會決議,其中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,股東現金紅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(50%)。